網路文學大概有三種內容:一是利用網路的多媒體和WEB交互作用而創作出來的文學作品,只存在於網路,其代表有聯手小說、多媒體劇本等形式。另外一種,只是把傳統媒體的文學作品電子化放上網路而已,比如大量的小說收藏站點。最後一種,就是以傳統的創作手法而只爲網路創作的作品,這類東西最多,也最能成爲網路文學的代表,幾乎所有的文學愛好者的個人站點都有這一類的作品。沒有地方發表,就放上網,既滿足發表欲望,而且,當發現有人來看時,心理還會自我安慰地想:起碼現在有人在看,或者這樣比出一本被丟在書店角落裏蒙滿灰塵的書強。
這種文學創作,其實也是一種所謂的“地下文學”,但是有著以往地下文學所無法比擬的好處,就是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流傳,只要你能做足夠多的宣傳。這體現了網路文學創作獨特的價值觀:不爲名,不爲利,只爲了可以向更多的人表達自己的理念和情緒。網路是否可以作爲獨立的虛擬世界,未可斷言,但是越來越多的人在嘗試著進入網路,卻是不爭的事實。人群的網路聚集已經構成社會性活動,而網路一旦作爲人類社會性的一種活動場所,就必不可少地相應産生了依附於網路之上的技術、藝術和哲學。技術構成了網路的運作,藝術反映了人類網路生活的精神層面,而哲學是網路存在意義形而上的表達。文學作爲最平民化的藝術形式,是網路藝術活動中規模最大、影響最深的。
網路文學的産生和發展,不但給那些以筆吃飯的傳統作家們帶來了巨大的危機與衝擊,同時也給千百年來所形成的文學創作的遊戲規則帶來了深深的震撼。在大陸作協一九九八年十月招開的"北美華文作家作品研討會"中,當筆者將北美讀者早已習慣的網路文學介紹給國內的作家時,他們聽到後的第一個反映就是:稿費該怎樣算?版權該如何保護?-----由此可見,網路文學給人們所帶來的衝擊,不僅僅是寫作方法的問題,而是牽聯著著如法律、責任以及觀念等許許多多的問題。嚴格地說,它是涉及了本世紀末一個最大的社會問題。正是因爲網路文學所具有的重大的歷史和社會意義,使其在不遠的將來,將超越書本和報紙雜誌的閱讀和普及,它對社會的政治文經濟和文化教育將顯示出日益深刻的革命性的影響。
翻開《辭海》,我們可以看到“文學”的定義:“社會意識形態之一。中外古代都曾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爲文學。現代專指用語言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藝術,故又稱'語言藝術'。”文學的社會意義毫無疑問也是網路文學的社會意義。探討網路文學的起源、特點、問題和發展,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證實在網路上,其文化交流過程形成的文學,已經隱然成爲一種和書本文學相呼應的網路文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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